(麻坡14日訊)45歲餐廳員工涉嫌在一間餐廳裡觸摸未成年女同事的臀部及露寶,他今日面控時否認有罪,請求法庭開庭審訊。
在今日的庭審過程中,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拒絕讓被告保外候審,並把案件展期至今年8月1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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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韓旦(45歲)被控於2024年6月28日下午6時30分,在峇株巴轄幸福合作社花園的餐廳裡,觸摸16歲女同事的臀部。
他也被控於2024年5月22日下午5時,在同一地點向同一名女子展示不雅的部位。
被告行為分別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及同一法令第15(a)(i)條文。若罪名成立,前者可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後者則可判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令吉。
此案由副檢察司丹尼爾主控,被告尚未委託律師出席辯護。
案情顯示,受害人是一名孤兒,她到上述點工作是為賺取活費。受害人在職場上時常受到被告的性騷擾,使受害人感到羞恥,憤而向警方報案,被告於7月7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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