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一名貨車司機撞上六旬婦女後將她拖行一段路,再將她碾過,婦女送院後身亡。肇事司機被判監禁十個月又四個星期,被禁止駕駛八年。
被告承認三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即駕駛時沒有給予應有的謹慎和注意,導致他人死亡;車禍後沒有停車,以及沒有給予協助。法官在判刑時,還將第四項控狀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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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視界新聞網》報道,61歲的被告陳西汕(譯音,英文名:Tan See Say),於去年1月27日上午6時之前,開著貨車在往羅央道的巴西立1通道交界處停下,準備左轉駛入巴西立6通道。
68歲的受害者黃香花(譯音,英文名:Ong Siang Huat)當時正在等待交通燈。當綠燈亮起後,受害者開始過馬路,卻被左轉的貨車撞上並往後跌。
被告肇禍後未下車查看
被告撞上受害者後將她拖行一小段路才停車。但他並沒有下車查看,反而再往前開車碾過受害者的身體,然後直接把車開走。
一輛跟在被告車後的司機向被告按了喇叭,然後下車查看受害者的傷勢。他呼叫救護車把受害者送入醫院,但她因傷重,在車禍當天過世。
受害者的女兒隨後在臉書發文尋求車禍目擊者。
被告曾被罰款至少十次
檢察官列出了被告自1992年以來所犯下的交通違規行為;他曾因超速、粗心駕駛和闖紅燈被罰款至少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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