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528人因涉及詐騙或非法放貸被新加坡警方逮捕調查,涉案者年齡介於14歲至72歲,涉案總額逾1000萬元(新幣,下同;約3483萬4000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指出,勿洛警署警員於本月1日至10日,展開為期10天的執法行動,目前有528人被警方調查,他們涉及超過2200起詐騙和非法放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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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詐騙而受查者共有425人,涉及的案件包括電子商務、投資、網絡釣魚、求職和租房詐騙,他們也被指牴觸洗錢罪名,涉及金額超過1000萬元。另103人則因涉及借貸詐騙和大耳窿活動被警方調查,涉及金額超過12萬元。
41人因犯下各種罪行被逮捕。所有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新加坡法律,在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下,一旦詐欺罪名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根據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放貸人法令,協助非法放貸一旦罪成,初犯者將面臨最長4年監禁,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以及最多6下鞭刑;重犯者將面臨最長7年監禁,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以及最多12下鞭刑。
警方強調,嚴正看待這類犯罪行為,涉及詐騙和非法放貸活動者會被依法嚴懲。警方也提醒公眾,應拒絕向他人提供Singpass和銀行戶頭,或協助他人匯款或接收錢款,藉此來賺快錢,以免捲入罪案,淪為罪犯的同夥。
勿洛警署署長王興順助理警察總監在文告中,感謝警員合力將涉案者繩之於法,並指詐騙和非法放貸活動在社區不會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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