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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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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15pm 11/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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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欺诈或非法放贷活动 狮城528人被警方调查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涉欺诈或非法放贷活动 狮城528人被警方调查
新加坡警察部队发文告说,勿洛警署的警员于7月1日至10日展开为期10天的执法行动,年龄介于14至72岁的528人,因涉及超过2200起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目前正被警方调查。(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11日讯)狮城528人因涉嫌活动而被警方调查,其中年龄最小的嫌犯仅14岁,涉案总金额逾1000万元(新币,下同;约3485万3000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说,勿洛警署的警员于7月1日至10日展开为期10天的执法行动,年龄介于14岁至72岁的528人,因涉及超过2200起诈骗和非法放贷活动,目前正被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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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25人因涉及诈骗而受查,涉及的案件包括电子商务、投资、网络钓鱼、求职和租房诈骗,也被指抵触洗钱罪名,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另103人则因涉及借贷诈骗和活动而被警方调查,涉及金额超过12万元(约41万8236令吉)。

41人因抵触各种罪行被逮捕。所有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约174万265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初犯者将面临最长4年监禁,罚款3万元(约10万4559令吉)至30万元(约104万5590令吉),以及最多6下鞭笞;重犯者将面临最长7年监禁,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以及最多12下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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