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因30億洗錢案而被監禁的十名罪犯當中,再有一人已獲釋,被判監16個月的犯人王德海,刑滿出獄被遣送到英國,當局表示已禁止他再次入境新加坡。
《8視界新聞網》報道,移民與關卡局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王德海已在本月6日被遣送到英國,發言人也說,當局禁止他再入境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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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籍的35歲被告王德海,是涉案十人當中最後一個認罪的被告。
認罪後,他的90%資產被充公,這意味著當局可充公他約4920萬元(新幣,下同;約1億7172萬零300令吉)的資產。
扣除他被充公的資產,王德海預計可保留約530萬元的資產。
根據早前報道,也在中國被通緝的蘇永燦和王德海是姻親關係,另一個通緝犯王火強和他是堂表親關係;他們在2023年8月15日警方採取行動前已經離境。
涉案十人當中,截至目前,只剩被判監禁17個月的蘇健鋒仍在服刑,其他的都已刑滿出獄被遣送去其他國家,並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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