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5日訊)古來市議會近日在優美城商業區展開取締行動,發出口頭警告給以紅白警示路錐霸佔店前停車位的業者,引發民眾熱議。
一直以來,部份商家為了方便上下貨或做生意,會向市議會租下店前的停車位,而市議會人員會為已出租的停車位劃上黃格,意即停車位已經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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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議會卻發現,許多停車位未劃上黃格,卻被人以路錐、椅子或花盆等障礙物霸位,不但讓市議會面對損失,也引發一些店家及民眾不滿。
部份租下停車位的商家認為,市議會應該公平對待所有商家,若任由沒有租下停車位的商家任意霸佔,對守法租下停車位的商家非常不公平,也不公道。
部份民眾則認為,這種霸佔停車位的行為非常霸道,而且要不得,畢竟停車位屬於公共區域,不是私人產業。
古來市議會交通組副主任陳建綿受詢時表示,向市議會租下一個停車位的收費,1年是1200令吉(即每月100令吉),外加10令吉的上漆費。
他表示,出租停車位是為了方便有需要的商家,包括修車廠、冷氣維修商等,但如今出現商家未向市議會租用,卻霸佔停車位的情況,其他有租用的商家深感不值。
他說:“他們投訴自已租了才有停車位,有人沒有租也能霸著停車位,對他們有欠公道。”
他指出,除了商家霸佔停車位,市議會也發現一些到新加坡工作者,長時間將車子停在繁忙的商業區。
有鑑於此,他將向當局建議限制繁忙區的停車時間,即每輛車子只能停放2至3小時,杜絕停車位被長期佔用的情況。
傢俱商陳世發表示,雖然霸停車位不可為,但若是遇上羅裡要上下貨的情況,還是情有可言。
他說,本身租了停車位,是為了進出方便。
他認為,停車位是供所有人停車,如果沒有向當局租下,就不應該私自以路錐等霸佔。
會所就在附近的古來佛學會主席餘偉勝表示,商業區是比較繁忙的區域,經常出現找不到停車位的問題。
“不管以什麼形勢霸佔停車位,都會令人感到不舒服。我們到商業區,一般只是購買一些物品,不久就會離開,但有些車子一停就是一整天。”
他建議古來市議會仿傚其他市政府,在繁忙區域增設“限時停車2小時”的停車位,限制車子最多隻能在那裡停放2小時就必須離開,以減緩繁忙區域和時段的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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