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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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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4pm 04/0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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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餅乾盒塑料袋 印男攜逾51萬令吉入境獅城

(已簽發)柔:獅城二三事:藏餅乾盒塑料袋  印男攜逾51萬令吉入境獅城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後來指示被告將行李和手提包放入X光機進行篩查。(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4日訊)將價值超過14萬新元(新幣,下同;約48萬7124令吉)的外幣藏在餅乾盒、塑料袋和褲袋,男子攜鉅款入新加坡卻未進行申報,被判罰款8000元,也被沒收3萬2000元現金。

《新明日報》報道,印度籍被告約格什面對六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CDSA)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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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於2024年5月7日前往新加坡前,準備了9萬歐元、2萬紐西蘭元和1萬7000元的印度盧比(總值相當於約51萬3144令吉)要帶

他將9萬歐元分別裝入兩個銀色袋子,再把袋子裝進兩個餅乾盒,再將2萬紐西蘭元裝入橘色塑料袋。他將兩個餅乾盒和橘色塑料袋收入黑色行李箱內,並用塑料紮帶(cableties)固定行李箱的拉鍊,讓人無法打開。他也將印度盧比放入褲子後方口袋裡。

(已簽發)柔:獅城二三事:藏餅乾盒塑料袋  印男攜逾51萬令吉入境獅城
被告約格什將外幣藏在餅乾盒裡。(新明日報示意圖)

  

被告抵達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後,前往領取行李。一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後來指示被告將行李和手提包放入X光機進行篩查。根據圖像結果顯示,行李內可能裝有現金。

關卡與移民局人員打開行李檢查,找到了藏在餅乾盒內的歐元,被告隨即被帶走進行詳細搜查。

罰款8000元 沒收3.2萬

被告被當局人員問話時,自稱不知道攜帶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進入新加坡需要進行申報,而且他此前從未攜帶大量現金進入新加坡。直到面對調查結果,被告才承認此前曾攜帶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進入新加坡,而且並未進行申報,法官判他罰款8000元,也沒收3萬2000元現金。

根據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未準確申報下,攜帶超過2萬元的現金出入境新加坡,違法者可被判罰款5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涉案金額也可能被沒收。

外幣兌新元買金 帶回印度販賣

被告在新加坡將外幣兌換成新元買金,再帶回印度販賣,賺取利潤。

被告聲稱於2022年12月左右,用家裡的資金創業做生意,每次會帶著外國貨幣進入新加坡,兌換成新元,再用新元購買黃金,帶回印度賣給黃金交易商,以賺取利潤。

被告一般會攜帶多種貨幣入境,但主要為歐元和英鎊等較高價值外幣。

被告聲稱,他先用印度盧比兌換成這些高價值的外幣,再將它們帶到新加坡,是為了免去攜帶大捆印度盧比的麻煩。

被揭5次帶總值逾138萬入境未申報

調查揭露,被告從2023年1月起前後,5次帶了總值超過138萬新元的外幣入境新加坡,卻沒申報。

根據案情,被告自2023年1月10日起開始,前後5次分別將價值超過2萬新元的外幣帶入新加坡。

控方指出,儘管沒有證據證明涉案現金是贓款,但被告試圖掩藏現金,顯示他有所預謀,且被告5次攜帶大量現金進入新加坡,因此請求法官判處被告罰款8000至1萬元,並沒收3萬2000元至3萬8000元,以作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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