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自2019年以來,新加坡有64人因非法短期出租私宅被罰款,另有15人被控。此外,有7人因短期出租組屋而被罰款。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建屋發展局和市區重建局今日發文告答覆媒體詢問時,公佈以上數據。
ADVERTISEMENT
文告指出,當局將根據公眾反饋,對任何可能違例的出租行為展開調查。當局也會密切留意網絡平臺上的出租廣告,並對違例情況進行調查。
“與此同時,我們也持續與主要網絡平臺溝通,請它們確保平臺上的房源是合法的。”
建屋局和市建局提醒,獅城私宅的出租期不得少於3個月,這樣可以減少頻繁更換租客的情況,避免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並且有助於提高安全。
“組屋屋主在出租臥室或整間組屋前,則須獲建屋局批准,出租期不得少於6個月。”
此外,組屋屋主須住滿最低居住年限(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才能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單位、出租整間組屋,或購買私宅。
建屋局和市建局說,當局嚴肅看待非法出租住宅,以提供短期住宿的行為,並會採取嚴格的執法行動。
違例短期出租私宅的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新幣,下同;約1萬7373令吉);重犯者或涉及較大規模出租行為的人,將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每項控狀可罰款高達20萬元(約69萬4920令吉)。
至於違法短期出租組屋者,建屋局可發出書面警告、處以最高5萬元(約17萬3730令吉)罰款,或強制收回組屋,視嚴重程度而定。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