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獅城婦女在臺灣因案件被警方扣留,在拘留所期間跟警員起衝突,警員對她揮拳並導致她唇部受傷,獅城婦堅稱不會尋求和解,並要對方誠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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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這名姓徐的獅城婦於2021年6月29日晚上,因配偶住院問題而在振興醫院與醫療人員起爭執,警員接獲投報後依違反醫療法將她逮捕並帶回警局,但她認為現場警員執法不當,要求前往另一家醫院驗傷,直到完成驗傷程序後再被帶回拘留室。
隔日一名丁姓的警員將她從拘留室帶往進行視訊偵查,過程中兩人因戴口罩和丟垃圾等問題爆發口角,丁姓警員就揮拳毆打獅城婦的臉部,導致她上唇右側瘀腫和破損。
她日前在接受臺灣媒體訪問時聲淚俱下地質問:“為什麼臺灣警察可以打人?而且監視器畫面還消失了?”她也強調並非要錢,只想要警方誠摯道歉。
根據報道,被提告的丁姓警員在法庭上解釋說因當時疫情嚴峻,才會因為口罩問題和徐姓婦女爭執。他承認動手打人,但當時也道歉了4次,具備誠意要和解。
此外,兩名在場警員上庭作證,證實丁姓警員確實動手打人,徐姓婦女被打後往後退,打開礦水蓋向對方潑水,揚言要告對方。獅城婦在法庭上聲稱如今自己是寡婦,在被臺灣警察打後,監視器畫面卻消失,導致她這3年以來都處在黑暗中,因此不會輕易和解。
她隨後也向臺媒強調,若接受道歉,對方不會認清自己所受的苦難全貌,而且必須讓整個臺灣警察部隊得到一個教訓,當犯錯時,要對一切進行監督。
由於雙方和解不成立,案件移交到審理庭續審。
事發後返新治療
獅城婦事發後返回新加坡治療。
獅城婦被打後,上唇右側瘀腫並粘膜破損,留下3公分乘3公分的傷口。
報道指出,她被打後大吼,隨即拿水潑向警員,並問對方說:“你叫什麼名字,我一定要告。”
獅城婦的代表律師指出,案件對她造成很大傷害,而且她在事發後也必須在新加坡接受治療。
她也在庭上說,丁姓警員無法對她所經歷的身心傷害做出補償,而且監視器也已經不見,若不還原真相,將會在許多方面影響臺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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