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3日訊)印尼籍單親媽媽以旅遊準證入境我國,卻躲藏在油棕園從事賣淫工作,她今日面控時認罪,被罰款2800令吉。
被告是40歲的依拉佳米拉。她被控狀於今年6月23日,在麻坡武吉巴西一段油棕園內的寮子裡進行賣淫活動,觸犯刑事法典第372B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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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在麻坡推事庭聆聽控狀後俯首認罪。沒有代表律師的她在求情時,以需要承擔遠在印尼的家庭生計為由,要求推事從輕發落。
案件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則要求推事給予適當的刑罰,以作懲戒;推事法丁達利拉過後宣判被告需繳付2800令吉罰款,或監禁3個月代替。
根據案情,警方是在一項突擊行動中,在上述地點逮捕被告,當時寮子裡還有一名相信是被告顧客的孟加拉籍男子。
警方也現場起獲900令吉現金、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安全套、潤滑劑及紙巾等。
據瞭解,被告是在入境我國僅22天后,就因賣淫而被捕。
無論如何,被告因無力繳付罰款而被帶往居鑾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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