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與女同事談戀愛後,連她對別人笑都會不爽,醋男多次對女方動粗,用掃把襲擊、拳腳相向,還把她打到骨折。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0歲的獅城男子,他面對7項控狀,昨日通過視訊承認其中3項包括嚴重蓄意傷人、蓄意傷人以及違反保釋條例的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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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洩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根據案情,受害人是被告的女同事,兩人2021年7月15日認識,兩天後就開始交往。兩人從開始交往到8月31日這一個半月期間,被告多次對受害人動手。
調查顯示,只要受害人友善對待其他同事,被告就會吃醋,有時會用掃把打她。
8月30日,兩人一起入住酒店。被告稱受害人對同事微笑,因此對她動粗,踢她的腹部、脖子、胸口,還扯她頭髮。受害人因為太害怕被告而不敢報警。
8月31日早上約7時30分,受害人和被告一起上班。受害人當天跟主管談過之後,決定報警。
受害人之後到醫院看診,根據醫藥報告,受害人身體多處有淤青,肋骨還骨折。
案件展至8月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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