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訊)44歲失業漢涉嫌於3周前在峇株巴轄巴力士隆的住家,肢體性侵同住的未成年外甥女,他今日面控時否認有罪,請求法庭開庭審訊。
由於被告的家人沒有出席今日的庭審,也沒前來辦理保釋手續,所以法官阿布峇加諭令被告繼續交給警方扣押,並把案件訂於8月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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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對2項肢體性侵罪的指控。
第一項控狀指他於今年6月4日早上3時30分,在峇株巴轄巴力士隆住家的房間,觸摸年僅13歲的外甥女胸部及私處,意圖性侵。
第二項控狀則指被告於今年6月5日早上5時,在上述住家觸摸同一名女生的腹部和頸項,有性侵的意圖。
被告的2項行為皆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 項條文,若罪名成立,每項罪狀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受害人在8歲時就從吉蘭丹萬捷來到峇株巴轄巴力士隆祖父家,與被告(舅舅)及其他家人一起生活。
事發時,被告趁著受害人在房間熟睡,兩次伸出魔爪觸摸受害人的胸部、私處、腹部及頸項,使受害人感到害怕。
受害人把遭遇告訴母親與學校的輔導老師及校長,並在福利局官員勸告下,於6月11日向警方報案。
受害人已被送去林茂少女收容中心收留,警方援引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 項條文調查此案,並於6月24日拘捕被告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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