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日讯)44岁失业汉涉嫌于3周前在峇株巴辖巴力士隆的住家,肢体性侵同住的未成年外甥女,他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请求法庭开庭审讯。
由于被告的家人没有出席今日的庭审,也没前来办理保释手续,所以法官阿布峇加谕令被告继续交给警方扣押,并把案件订于8月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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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面对2项肢体性侵罪的指控。
第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4日早上3时30分,在峇株巴辖巴力士隆住家的房间,触摸年仅13岁的外甥女胸部及私处,意图性侵。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今年6月5日早上5时,在上述住家触摸同一名女生的腹部和颈项,有性侵的意图。
被告的2项行为皆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 项条文,若罪名成立,每项罪状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8岁时就从吉兰丹万捷来到峇株巴辖巴力士隆祖父家,与被告(舅舅)及其他家人一起生活。
事发时,被告趁著受害人在房间熟睡,两次伸出魔爪触摸受害人的胸部、私处、腹部及颈项,使受害人感到害怕。
受害人把遭遇告诉母亲与学校的辅导老师及校长,并在福利局官员劝告下,于6月11日向警方报案。
受害人已被送去林茂少女收容中心收留,警方援引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 项条文调查此案,并于6月24日拘捕被告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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