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原本在贩毒罪名下被控的华裔男子与巫裔女友,在控方于今早改控拥毒罪后,双双选择认罪,逃过极刑。
男被告是57岁的黄振文(译音,装修工友),他共面对4项控状;女被告罗斯妮拉则是47岁的罗斯妮拉,她面对1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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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于2019年1月28日落网后,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下经历漫长的审讯过程;惟控方于今早的庭审中,因案件实况陈情书获批,而将控状改为刑罚较轻的拥毒罪。
两名被告皆被控于在2019年1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在麻坡峇吉里花园的一间住家,拥有278.64克甲基安非他命。
男被告的第二项控状指他在2019年1月28日上午11时45分,在麻坡天猛公阿末路的一间商店前,拥有0.43克海洛因和单乙醯吗啡。
第三及第四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分别拥有0.51克的K他命及9.32克甲安非他命。
随着两名被告认罪,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梅奥尔哈希米宣判男被告的4项控状,分别需坐牢9年、2年、2年和3年,所有刑期同期执行,被告也因年过50逃过鞭刑;女被告则被判坐牢9年。两人的刑期都从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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