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新加坡一名交警涉嫌超速騎著摩托車,撞飛正在過馬路的行人並導致後者死亡,今日在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下被控上當地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意外發生在2023年6月21日下午5時37分,地點是新加坡後港3道和金泉通道的交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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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菲道斯(32歲)被控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指他魯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死者是58歲的陳龍興。
根據控狀,被告事發當天,涉嫌在事發地點以每小時94.3至111公里的時速騎著交警摩托車,速度超過該路段每小時50公里的時速限制。
被告被指在事發地點反應不及,撞上從左邊越過馬路的陳龍興(58歲),導致陳龍興傷重不治。
被告今日庭上面控時並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案展8月6日過堂。
據報道,事發後臉書流傳的照片顯示,一名穿著紅衣的男子臥倒在路中央的草坪上,路上有一輛倒下的交警摩托車,不遠處的路堤則躺著一名交警。
根據新加坡法律,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若罪成,被告可被判兩年至8年的監禁。(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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