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新加坡一名33岁男子被指发现一名女子在一个住家单位里身亡后,竟知情不报还迅速离开单位,导致女子的遗体4天后开始腐烂时才被发现,男子最终因知情不报,在藏尸罪名下被控上当地法庭。
《8视界新闻网》报道,被告洪凯奇(译自Jason Hong Kai Qi)今年4月被控一项藏尸罪,昨日再次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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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今年4月23日下午4时10分左右,他在新加坡后港7道第43座的一个公寓单位,本该通报并寻求协助处理有关逝世女子的遗体,但他却选择离开单位。
后来,女死者杨慧盈(译自Nallur Yang Hui Ying)的遗体在4天后,即4月27日才被发现。控状指,被告涉嫌“阻止遗体被发现”。
控状并未揭露两人的关系,也没说明女子死亡原因。
被告并未聘请代表律师,案件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过堂时,他宣称护照和身份证被搜查人员没收,但又说不清是哪个机构没收的。
他最后表示已针对证件不见一事报警。
在控方追问下,被告又说不确定身份证是否在家或已遗失。他的担保人最终在昨天傍晚现身将他担保出去。
案件展期6周后再度过堂。
被告目前获准以2万元(新币;约6万9618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新加坡法律,藏尸罪名一旦成立,他可被判监长达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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