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訊)棄保潛逃近2年,來自東甲的失業漢回鄉慶哈芝節時被捕,今日被帶上麻坡地庭面控一項強姦未成年外甥女罪名。
在提控的過程中,承審法官阿布峇加多次詢問有學習障礙的被告,是否明白控狀的內容及是否認罪時一臉愕然,不知所措,最終才開腔表示他沒有犯罪,請求法庭開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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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丹尼爾在庭上,以案情嚴重及被告的住家距離受害人的住家不遠為由,不建議讓被告保外候審。
法官因此裁定被告不準擔保,並把案件展期至7月18日過堂。
27歲的被告來自東甲沙益甘榜勿來由,控狀指他於2022年9月的某一天,在東甲沙益勿林望園坵的屋子裡強姦當年只有11歲的外甥女。
被告的行為牴觸刑事法令第376(1)項(強姦)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笞。
案情顯示,受害人與母親趁著學校假期造訪舅舅(被告)的住家,並把受害人交託給與舅舅同住的外祖母代為照顧。
案發時,舅舅趁著家人外出,把受害人帶到房間裡,伸出魔爪,姦汙受害人。
受害人把遭遇告訴學校的老師,並在老師的勸告下,受害人的母親於2022年9月27日向東甲警方報案,指被告性侵其女兒。
被告於當天遭警方扣查,豈料在供錄及獲得口頭擔保後失蹤。
天網恢恢,棄保逃逸近2年被告於本月17日回到沙益住家歡度哈芝節時,卻因行蹤敗露,遭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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