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少女利用偽造的銀行轉賬截圖,欺騙3名送餐員吃霸王餐,逃單415元(新幣,下同;約1448令吉)送餐費,認罪後今天被判接受18個月緩刑監視。
另外,她也需要完成80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在適合的情況下接受戒菸。
ADVERTISEMENT
由於被告幹案時年齡未滿18歲,受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保護,媒體不可報道她的姓名。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承認與人合謀勒索他人和一項偽造轉賬圖欺騙送餐員的罪狀,另外兩項分別涉及128元(約446令吉)和16元(約55令吉)的欺騙罪則交由法官判刑時納入考量。
同謀唆使被告欺詐
去年7月,被告的18歲男性同謀利用應用程序,偽造了銀行轉賬截圖欺騙送餐員,指他已轉賬付款。之後,他對被告聲稱“方法可行”。
去年7月12日,兩人連同另外2名朋友向鼎泰豐訂購了271元(約945令吉)的食物後,特地把付款方式選為現金。
Foodpanda的52歲送餐員依照訂單把食物送到後,被告稱沒有現金但會轉賬給他。不會使用轉賬服務的送餐員沒辦法,給了被告他妻子的手機號碼,以便接收轉賬。
被告之後打開之前儲存的轉賬截圖,將金額改成271元,以此欺騙送餐員說她已轉賬。送餐員當天較遲時候才發現,妻子並未收到款項。
勒索男子500新元
另外,被告也和同一名男同夥合謀勒索了一名男子500元(約1744令吉)。
男子被指企圖向未成年少女索取性服務,對方威脅要報警,以此勒索男子500元。男子識破他們的伎倆,主動報警,兩人最終逃離現場。
控方說,案件的主謀是18歲男性同謀,他已於今年2月份被判接受24個月的緩刑監視。
被告在案發後因沒錢而無法償還拖欠的271元送餐費,但主動償還了另外欺騙的128元和16元的費用,對此,控方認同那是她悔過的誠意表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