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3名年約14歲少年在商場遭一群男子擄走,並在毆打、拍下裸照和取走私人物品後,將他們棄在現場揚長而去;警方在案發隔天逮捕4名本地青少年助查,其中3名嫌犯還未成年。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峇維爾星在文告中證實,上述案件於前天(15日)晚上8時左右發生,警方昨天(16日)早上6時45分接獲投報,並在同一天晚上8時左右,在士姑來地區逮捕4名嫌犯,他們的年齡介於15歲至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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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3名受害人當時被一群約有10人的男子,分別使用3輛汽車從商場擄走,受害人認識擄走他們的其中一名嫌犯。
“3名受害人被載往一處不知名的地點,隨後被嫌犯毆打和拍下裸照,嫌犯威脅他們一旦事情被揭發,就會將裸照傳播出去。”
他指出,嫌犯隨後取走受害人的私人物品,把受害人遺棄在現場後離開,臉部和手部有瘀傷的受害人隨後被民眾發現,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後再前往警局報案。
峇維爾星披露,警方逮捕嫌犯的同時,也充公了相信被用來幹案的交通工具,同時取回屬於受害人的所有物品。
他說,警方獲准延扣4名嫌犯4日,即從17日至20日以協助調查。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63(綁架)條文、第324(以危險武器傷人)條文以及第506(刑事恐嚇)條文調查這起案件。
在綁架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級罰款;在傷人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10年、或罰款、或鞭刑、或其中兩項刑法兩者兼施;而在恐嚇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峇維爾星說,警方仍在調查這起案件的動機,同時仍在追捕涉案的其他嫌犯,希望知情者聯絡查案官英丹(013-606 2618)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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