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30亿新元(约104亿令吉)洗钱案再有3名被告服刑完毕,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入境新加坡,这3人是张瑞金、陈清远和林宝英。
这起在去年8月侦破的洗钱案,涉及款项达30亿新元,被捕的10人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还有两人被通缉,新加坡警察部队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两人发出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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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今天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判入狱15个月的张瑞金(45岁)、陈清远(34岁)和林宝英(44岁),已在6月15日被驱逐至柬埔寨。
这3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加上早前罪成被判入狱的苏文强(32岁)、王宝森(32岁)、苏宝林(42岁)、苏海金(41岁)和王水明(43岁),已纷纷在刑满后被遣返并禁止入境,全案已经有8人服完刑期。
余下两人是王德海(35岁)和苏剑锋(36岁),他们分别被判坐牢16个月和17个月。苏剑锋是此案被治罪的最后一人,也是刑期最长的被告。
新加坡警方在6月10日的文告中披露,从10名被告处起获和对他们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超过10亿新元,其中约9亿4400万新元资产被法院下令充公。
警方扣押或发出禁止处置令的资产则超过30亿新元,这些资产不只来自被控上法庭的10名被告,还属于因涉案正受到调查的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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