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2日訊)19歲餐廳助手涉嫌於2個月前在峇株巴轄一平價旅店房間內迷姦未成年少女,今日面控時承認有罪,法官宣判被告坐牢5年及打鞭2下。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下判時指出,被告與其在求情時不斷請求法庭原諒他的過錯,倒不如向受害者和家人請求寬恕來得更好,因為被告的行為已經給受害人及其家人帶來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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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告誡被告在服刑期間應該反思自己的過錯,並好好的學習一技之長,出獄後好好做人,不要再重犯。
被告莫哈末拉菲益(19歲,餐廳助手)面對一項牴觸刑事法第376(1)項(強姦)條文的指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20年監禁及鞭笞。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3月23日凌晨1時30分,在峇株巴轄甘榜布加歪(Kampung Pegawai)一間廉價酒店的房間內,強姦年僅15歲5個月大的少女。
案情顯示,今年3月23日早上6時50分,峇株巴轄政府醫院的一名醫生向警方投報,指一名送院的未成少女遭人迷姦,
依據警方初步調查報告,案發時,被告用摩托車載了受害人到一間平價酒店開房,並把房門上鎖,強逼受害人吸食疑含有迷幻藥的電子煙,導致受害者陷入半昏迷的狀態。
受害人遭到性侵時,多次起身反抗,都遭被告用力按倒在床上,並伸出魔爪觸摸的她胸部和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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