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讯)19岁的餐厅助手涉嫌于1年前,在峇株巴辖旅店的房间内强奸未成年少女,今日面控时承认有罪,法官谕令福利部官员提呈被告的家庭背景报告再作定谳。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是基于被告犯罪时,仍是一名年轻的犯罪者而作出上述谕令,并把案件展期至7月17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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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19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克尤丁来自峇株巴辖铁山,被控于2023年三四月的某一天下午,在峇株巴辖一间旅客的房间内,强奸当年只有16岁的少女。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令第376(1)(强奸)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中旬认识在夜市协助家人卖饮品的少女,并于去年三四月的某一天,带受害者到峇株巴辖一间旅店开房,在房内把受害人奸污。
受害者与被告发生关系后怀上身孕,于去年12月31日产下一名男婴,岂料3天后,婴儿因早产而夭折。
依据婴儿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报告,证实婴儿的父亲就是被告。
由于被告不愿对该起未婚产子事件负责,并在争执后失去踪影,受害人也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调查案件,被告于2024年1月3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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