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大柔佛焦点

|
发布: 4:56pm 11/06/2024

强奸

少女

未婚生子

福利部

强奸

少女

未婚生子

福利部

19岁餐厅助手涉强奸未成年少女认罪

柔:19岁餐厅助手涉强奸未成年少女认罪
被告莫哈末纳克尤丁在麻坡地庭面控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1日讯)19岁的餐厅助手涉嫌于1年前,在峇株巴辖旅店的房间内未成年,今日面控时承认有罪,法官谕令官员提呈被告的家庭背景报告再作定谳。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是基于被告犯罪时,仍是一名年轻的犯罪者而作出上述谕令,并把案件展期至7月17日下判。

ADVERTISEMENT

现年19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克尤丁来自峇株巴辖铁山,被控于2023年三四月的某一天下午,在峇株巴辖一间旅客的房间内,强奸当年只有16岁的少女。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令第376(1)(强奸)条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中旬认识在夜市协助家人卖饮品的少女,并于去年三四月的某一天,带受害者到峇株巴辖一间旅店开房,在房内把受害人奸污。

受害者与被告发生关系后怀上身孕,于去年12月31日产下一名男婴,岂料3天后,婴儿因早产而夭折。

依据婴儿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检验报告,证实婴儿的父亲就是被告。

由于被告不愿对该起未婚产子事件负责,并在争执后失去踪影,受害人也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376(1)条文调查案件,被告于2024年1月3日被警方逮捕。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