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一名30歲男子犯案累累,包括在組屋樓下從他人身上扒走手機,還被發現持有指節銅套(knuckle-duster)和曾出售Singpass資料、銀行戶頭來協助他人進行詐騙,被判坐牢一年6個月又2周。
《8視界新聞網》報道,30歲的約晉德仁(Yogindran Sadasivam)對一項使用刑事武力盜竊他人隨身財物、兩項觸犯濫用電腦法令(Computer Misuse Act)和一項擁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錶示認罪。另有3項控狀在判刑時被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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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蘋果手機
被告於去年10月25日晚上10時點20分左右,看到一名女子下巴士後在後港3道大牌第25座組屋樓下使用手機。眼見女子孤身一人,他決定從對方身上偷走其價值1469新元的紅色蘋果手機,之後再以50新元將其賤賣套現。
這部手機至今仍未被找到,被告也沒有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幹下偷竊案的幾天後,被告於11月4日晚上離開朋友位於武吉巴督西5道第372座組屋的住家時,被巡邏警察攔下搜身,並搜出指節銅套、螺絲刀和鉗子。
出售個人資料助騙子幹案
另外,被告在2022年8月4日曾加入一個名為“Fast Job.sg”的Telegram群組。一個綽號為“Dexter”的不明人士在同一天聯繫被告,並表示有意“買”被告的個人資料。
被告同意進行交易,並以2000新元售出其Singpass登錄信息和一次性密碼。
調查顯示,他的信息被用於註冊兩家名為SGGX One和PSPX Trading的公司,他也被列為兩家公司的唯一董事和股東。
被告的信息也被用於開設兩個公司銀行戶頭,之後的案情顯示,其中一個銀行戶頭被用於接收和轉出騙來的款項。
若盜竊他人隨身財物的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監禁不少過1年、不超過7年,並且有可能面臨鞭刑。擁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一旦成立,他則可以被判監禁最長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與不明人士共享銀行登錄信息,被告可被判處監禁最長兩年和罰款最高5000新元。透露Singpass密碼則可被判監禁最長3年和罰款最高1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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