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為讓5歲女童端坐踢傷其小腿,幼兒園女教師被令停職後辭職,新加坡警察部隊仍在調查這起事件。
一名家長申訴5歲女兒遭女教師不當對待。女教師被指為了讓女童坐好,踢了她的右小腿外側,造成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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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兒童與青少年法令,若受害者是年齡低於18歲的兒童與青少年,媒體不準報道任何可能洩露他們身份的信息,包括家長和學校名稱。
新加坡幼兒培育署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這起事件發生於4月2日,女童就讀的幼兒園和家長隔日通報了此事。
涉事幼兒園調查後,已馬上暫停女教師的職務。她隨後辭職,至今沒有繼續在任何學前教育領域工作。
幼培署調查也已完成調查,並對涉事幼兒園業者和教師採取監管行動。
“由於警方調查正在進行中,我們無法進一步透露案件詳情。”
發言人說,所有幼兒園須在24小時內向幼培署通報任何涉及孩童與教職員安全的嚴重事件。幼培署將暗訪、面談和核實記錄,跟進查證涉及孩童管理不當的事件。
如果指控屬實,幼培署會立即採取行動。
發言人也說,所有被調派到幼兒園工作的教職員,都須獲得幼培署的批准。幼培署會核查他們是否存有涉及兒童的刑事犯罪前科,或曾被禁止在新加坡學前教育領域工作。業者也會通過招聘面試、推薦信檢查等評估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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