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稱為了孩子學費以及年邁父母的醫藥費,人事部女經理入職兩個月就失信,甚至擅自在薪水上加入高達6000新元(約2萬1000令吉)的交通津貼,兩年半失信公司近20萬新元(約70萬令吉),判監18個月6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2歲的新加坡女子陳麗娜,她面對21項控狀,包括20項欺騙以及一項失信罪,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被告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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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2017年3月被D’Perception私人有限公司聘為人事部經理,協助公司發放薪水。自2017年5月起,被告就開始擅自在自己的薪水上加入不同津貼。
其中,2018年11月,被告在薪水上加入4000新元的交通津貼以及1500新元的額外津貼。2019年2月,她在薪水上加入6000新元的交通津貼和2000新元的額外津貼。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9年1月至11月,每個月會多加3000至6000新元的交通津貼。她入職約兩年半,總共為自己多加了19萬5786.23新元的薪水。
公司甚至在2019年5月,將被告擢升至人事部副總監。直到2019年11月,公司的財務部總監發現被告薪水有可疑之處,翻查記錄後,揭發被告從2017年5月開始就挪用公司的錢。
被告於2019年12月被解僱,公司隔年1月報警。
被告律師今早代為求情時稱,被告挪用的錢都用在孩子的學費以及年邁父母的醫藥費上。另外,控方表示,基於被告的財務狀況,不會要求她賠償公司。
法官最終判刑被告坐牢18個月6周。(人名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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