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一名前执行董事未经授权征收消费税,成为该国首个因为这个罪行而被治罪的被告,被判坐牢7周,缴付罚金8万3300元(新币,下同;约28万9864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发表文告,48岁被告维杰古玛是当地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前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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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税供应品价值已超过100万元(约347万9760令吉),公司必须在2018年1月30日前通知新加坡税务局其注册消费税的责任。
然而,尽管被告了解消费税要求,但他没有这样做。他也是另一家注册消费税公司的董事。
虽然公司没有注册消费税,被告仍指示员工向客户收取消费税。
案情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公司在超过34个场合向客户发出34张发票,征收超过2万7766元(约9万6619令吉)的消费税。
他因此成为首个在新加坡消费税法令第64A(2)节条文下,因未经授权征收消费税而被定罪的被告,被判监7个星期,缴付罚金8万3300元。
另外,他也因未通知新加坡消费税署长公司必须注册消费税而被罚款2000元(约6959令吉),外加1万3961元(约4万8580令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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