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在新加坡义顺组屋区非法燃放烟火,40岁男子昨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元(新元,下同;约1万7416令吉)。
《8视界新闻网》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的报道,40岁的被告诺阿兹哈4月9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在义顺61街第644座组屋旁的草坪上燃放一箱名为“Happy Boom Shoot”,共25发的烟火,触犯危险烟火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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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今年3月份在芽笼一带向一个不明人士购买了一箱烟火,里面共有25发烟火,他打算在开斋节那天燃放烟火庆祝。
今年4月9日案发当天是开斋节前夕,被告拿出烟火到事发地点燃放,部分烟火窜高到组屋约十层楼高,历时大约两分钟,附近居民受惊报警,也有居民拍下八秒视频上载社交媒体Tiktok上。
警方过后通过闭路电视锁定被告的身份,将他逮捕并控上法庭,还未燃放的烟火则被没收检验,有关视频也在庭上播出。 该视频已从社媒删除。
控方指,被告燃放烟火的行为造成附近居民一定的困扰和受惊,要求法官判他罚款5000元(约1万7416令吉)以示惩罚。
被告求情时表示,对燃放烟火一事感到十分懊悔,并说自己事前没有周全考虑。
新加坡自1972年禁止民众私自燃放烟火爆竹。根据《危险烟火法令》,一旦燃放危险烟火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2000元(约6966令吉)至1万元(约3万4831令吉),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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