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8日訊)賣掉老闆的名牌包,再還錢給老闆,不可謂不高招。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印尼女傭趁僱主夫妻出國時,偷走總價值2萬7225新元(約9萬5000令吉)的名牌包包、戒指等變賣套現,拿到錢後用一部分來償還拖欠僱主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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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瑪娜(33歲)今日承認一項偷竊控狀,被判坐牢10個月。
案情披露,女僱主(33歲)來自香港,事發時,被告已為她和丈夫工作了大約一年半。
被告的職責包括打掃、煮飯、做家務和照顧僱主的貓,僱主因此把鑰匙都交託給被告。
今年3月21日至28日之間,僱主夫妻出國,由於被告當時缺錢,於是就開始動歪腦筋,決定趁機偷走僱主的財物變賣套現。
被告前後5次偷走主人房裡的3個名牌香奈兒包包,也從客廳偷走兩枚戒指,並從儲藏室偷走兩雙香奈兒鞋子。
這些財物總價值2萬7225新元。被告之後拿去二手奢侈品店變賣,獲利7475新元。
被告將其中的3370新元寄回印尼給家人,並用330新元支付了一條金鍊的分期付款,還在29日當天將2990新元用來償還之前拖欠僱主的債務。
僱主夫妻在3月29日晚上回到家,次日發現三個香奈兒包包不見,便馬上報警。僱主也在之後發現戒指與鞋子不見了。
被告很快就向警方承認她偷了財物並變賣,警方在30日逮捕她。
被告的戶頭如今只剩98新元,她無法解釋其餘687元的去向。警方事發後起獲了被告偷走的財物,但被告還未對奢侈品店作出賠償。
被告在庭上通過視訊求情說,母親病重,如今她還未與母親通話,只發過一條信息,希望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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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2日讯)女佣趁屋里没人时,偷走女雇主总价值2万5902元(新币,下同;约8万5476令吉)现金和首饰,然后将屋里弄乱,制造屋子进贼的犯罪现场,甚至给假口供,结果被判坐牢9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菲律宾籍被告安拉姆斯(31岁)案发时是名女佣,她面对3项包括偷窃、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向警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
案情显示,去年3月28日,被告74岁的女雇主开车载被告去打扫其弟弟住家。被告在傍晚5时完成工作后,回到女雇主住家时,发现单位没上锁,里头也没人。
被告这时起贪念,搜刮女雇主总价值2万5902元的现金和首饰,包括14枚戒指、3条项链、手镯和项链坠子。
为了掩盖罪行,被告还将女雇主的首饰盒洒落一地,制造屋子进贼的“犯罪现场”。除了赃物,被告也把自己的700元现金藏起,假装自己的钱也被窃贼偷走。
到了傍晚6时,被告打电话给女雇主,说自己在屋外但忘了带钥匙。女雇主于是指示被告回到她弟弟家,待女雇主接被告回家。
女雇主与被告在回家后发现家里一团乱,于是报警求助。
被告在接受警方问话时,谎称家里进贼,自己的700元也被偷。
被告之后录口供时,重复同样的谎言,直到当天录第二份口供时,才坦承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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