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因偽造記錄和提供虛假信息妨礙司法公正,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向當地3名保險經紀發出1年至5年不等的禁令,禁止他們以保險經紀身份提供任何財務諮詢。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金管局今日發佈文告說,因違反該國財務顧問法令,保險經紀袁佩玲和陳珍芝,分別被該局處以5年和3年禁令,以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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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保險經紀林喜倫則因提供虛假資料,被該局處以1年禁令及嚴重警告。
自禁令生效起,3人不得提供任何財務諮詢服務,或參與管理、擔任董事,或成為任何財務諮詢公司的主要股東。
此外,根據新加坡保險法令,袁佩玲和陳珍芝還被禁止以保險經紀身份開展業務或參與保險經紀管理。
文告顯示,2018年9月15日,袁佩玲就一項調查被金管局要求面談。
面談前,袁佩玲在向金管局提交的培訓表格中填寫虛假信息,並故意刪除手機上有關信息。因為她知道,這些可能被作為調查的一部分。
同年10月,在對袁佩玲和陳珍芝調查的過程中,林喜倫在與金管局的面談中,做出了幾項虛假陳述,包括袁佩玲對他培訓記錄的簽名。
事實上,他是在袁佩玲與金管局面談的第2天才簽名的。
新加坡金管局指出,2022年5月,袁佩玲和陳珍芝被指控違反財務顧問法令,而後袁佩玲進一步觸犯了刑事法典,兩人分別在2023年6月和11月認罪。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前者被處以2萬元(新幣,下同;約6萬9749令吉)罰款,後者的罰款為5000元(約1萬7437令吉)。(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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