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一名在新加坡擔任女保安的馬來西亞女子,她每天騎摩托車來回新柔兩地時,為了避開公路電子收費(ERP),竟在入境後把車尾的車牌號碼對調,68次逃公路電子收費,還5次違規停車。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28歲的戴瓦奈,她於5月10日承認14項牴觸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的罪狀後,被判坐牢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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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1日下午4時56分,新加坡陸交局執法人員發現一輛外國註冊的摩托車停在當地海灣道第56F燈柱下,車頭掛著車牌JTH1825,車尾卻掛著車牌JTH8125。
官員經調查發現,車頭的車牌有註冊記錄,車尾卻沒有,因此把摩托車拖走做進一步調查。
調查揭露,被告是該摩托車的車主,持有新加坡工作準證,是保安人員。她每天騎車新馬兩地來回,過關卡時,車頭和車尾都放著在大馬註冊的車牌號碼JTH1825。
當她過了新加坡關卡,在進入當地武吉知馬快速公路前,她便會把車尾號碼中的“1”和“8”對調。
被告承認這麼做是為了避開公路電子收費。
根據調查,被告在2019年10月22日到2020年2月21日,68次逃開公路電子收費,時間一般在早上7時30分到9時。另外,她還5次違規停車。
法庭文件並沒有說明被告沒繳公路電子收費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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