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3日訊)華裔男子酒後駕車,在遇上路檢時被檢測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標,他今日被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時,對控狀直認不諱,被判坐牢1天及罰款1萬2000令吉。
這名持新加坡國際駕駛執照的本地男子傑瑞米蘇添發(譯音,40歲),被控於今年3月14日凌晨約1時35分,駕駛豐田Alphard休旅車,在麻坡哈茲阿都拉路被檢測出血液酒的精含量達114毫克,超過標準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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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而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及罰款最高3萬令吉,駕照也可被吊銷不少過2年。
代表被告的國家法律援助會律師莎吉娜蘇海米向法官求情說,被告當時是從新山到麻坡出席朋友聚會,被捕後給予配合及認罪,節省了法庭審訊時間。
她也指被告患有哮喘病,需靠藥物控制,同時還需奉養父母,因此要求法官從輕發落。
主控官丹尼爾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官判處嚴厲刑罰,以儆效尤;推事法汀達麗拉最終判處被告監禁1天及罰款1萬2000令吉。
根據案情,被告因駕駛狀況不穩定而遭正在執行“醉酒行動”的警員截停,並被檢測出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達173毫克,他隨後被帶返警局做進一步檢測。
被告在警局進行的第二次檢測,顯示他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為114毫克,而酒精檢測的標準上限為每100毫升血液不超過50毫克酒精;警方事後也扣押被告駕駛的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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