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陷假公安騙局,受害人變跑腿!男子被令買西裝打扮,還拿偽造的金融管理局人員證件到處收錢、取文件、領提款卡等,昨日被判坐牢10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2歲的謝光勇(譯音,散工),他面對5項包括偽造文件、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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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揭露,被告去年2月左右接到一通自稱來自星展銀行的職員來電,指他在中國有個信用卡消費未過賬。
即便被告說他沒有信用卡,對方仍把他轉交給“中國公安”問話。接著,一名自稱公安的“王老師”出示一本銀行本,上面有被告的資料,還說一名叫“黃美蘭”的女子騙了中國政府的錢,他也被牽扯在內。
“王老師”威脅被告,若不配合就會被捕,然後被帶去中國。倘若被告合作,則能拿到2000元(新幣,下同;約6960令吉)到3000元(約1萬零440令吉)不等的報酬。被告於是答應配合。
“王老師”首先讓被告去買西裝,要他穿著西裝,打扮成金融管理局人員的樣子去和指定的人見面。對方也要求被告自拍一張穿著白色襯衫的照片。
接著,“王老師”叫被告到指定地點收錢,並存入指定銀行戶頭裡。被告和給錢的人並沒有交流,而“王老師”也讓他自己留著100元(約348令吉)當跑腿費。
“王老師”還為被告安排了偽造的金融管理局職員證,上面印有被告照片,但不是他的名字。
接下來的日子,被告按照“王老師”的指示,收錢、存錢、取提款卡,代為提款等,自己也從中拿了1900元(約6612令吉)的“薪水”。
感覺事有蹊蹺 阿叔拒當跑腿
男子懷疑自己成為詐騙集團一份子後,拒絕繼續當跑腿。
拿到偽造職員證後,被告感到事有蹊蹺,問了朋友在當局工作的姐姐,後者勸他不要再為“王老師”做事。
與此同時,被告也到星展銀行諮詢有關銀行本一事,銀行確認已經不再派發銀行本,並且表示沒有“王老師”發給他的那個銀行賬號。
之後,“王老師”又要求被告向一名看似50來歲的婦女拿3萬元(約10萬4403令吉)現金,以及叫她在文件上印上指紋。
完事後,被告一度想著是否該報警,但“王老師”卻稱警察知道他為金融管理局工作,跟他說不用擔心。被告聽信,又按照指示撕掉文件,再把現金存入指定銀行戶頭。
被告後來拒絕再為“王老師”工作,告訴對方他不想惹麻煩,但仍於今年2月22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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