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食品公司送貨司機與倉庫主管串謀,在7個月內偷取僱主價值約17萬元(新幣,下同;約59萬1923令吉)的肉類食品,再以低價轉售給客戶,被判監禁30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大馬籍被告西瓦姆(42歲)於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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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CS Foods食品供應商的一名送貨司機,同謀是倉庫主管尼山(27歲,大馬籍)。後者平時負責監察並安排貨流,其中包括針對工人所應運送的貨物數量予以指示。
2021年5月,被告趁送貨之便與客戶GV Meat Distributor的員工交談。後者詢問被告有沒有額外且價格更便宜的肉類出售,並表示可以直接付款給被告。
被告於是通知尼山,稱有客戶願意直接用現金向他們購買肉類。兩人過後通過偷取僱主的肉類產品,直接賣給該名客戶後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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