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已婚电召车司机受认识的女子所托,在酒后载她回家,他却趁女子醉得不省人事,把她载到僻静处,在车内强奸她并拍下她的不雅照,事后还发给朋友“炫耀”称反正她喝醉也不知道是谁,今日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坐牢11年和打鞭9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案件于2020年2月27日大约凌晨4时发生,39岁被告莫哈末诺兰菲迪当时是电召车司机,他面对9项包括强奸、拍裸照和散发裸照在内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罪状加以提控,另外7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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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天在高庭认罪后被判刑。
受害女生醉酒后坐上被告的车
根据案情,被告于案发时白天当送货司机,晚上则租车当电召车司机。当电召车司机时,他通常会到夜店附近等乘客预定。
经常流连夜店的受害者早在2019年,因搭过被告的车而和他认识,之后偶尔会让被告载她和朋友光顾不同夜店。
2020年2月26日晚上,受害者和友人又到不同夜店狂欢,也喝了很多酒,当她和友人要从金沙前往另一家夜店续摊时,遇见在等待客人的被告,就和友人顺理成章坐上他的车。
但当他们抵达时,受害者以为自己把手机遗漏在前一家夜店,让朋友下车后,她又请被告载她返回前一家夜店去找她的手机。
不过,她最终却在自己的手提袋里找到手机。此时,她已觉得十分疲惫,就吩咐被告载她回家,并在告知地址后在他车上睡着。
载受害者去僻静处强奸拍裸照
被告见受害者醉得不省人事,偷偷把她载到位于克兰芝的一家汽车中心,当时已是凌晨约3时50分,他在那里肆无忌惮地拍下受害者至少5张不雅照,部分可以看到受害者的臀部,然后把这些照片发给朋友。
接着,他再开车把受害者载到克兰芝弄,在那里强奸了她,受害者虽醒来但无力反抗。后来被告以为有巡逻警车经过,赶紧停止侵犯行为,把受害者送回家。
被告的朋友看到被告的信息后,在当天凌晨4时29分左右回复他,被告在回复时炫耀自己已把她(受害者)带去克兰芝的阴暗处和她发生了关系,还说自己很幸运,她(受害者)醉得不省人事,不会知道是谁。
受害者在案发隔天报警,之后被告被逮捕。庭上揭露,被告已婚还育有女儿,他在庭审时一度抽泣,之后在和代表律师交谈时说,他希望不要错过女儿的成长。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是电召车司机,却利用载客之便侵犯醉酒的乘客,而电召车已是本地交通系统里一个重要的部分,他的行为违背了乘客对电召车司机的信任,且他在干案时没有戴保险套可能给受害者带来感染疾病的风险,判他监禁11年鞭刑9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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