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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3pm 15/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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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度假高脚屋炼毒案 4被告被控 不获保释

*已签发*柔:新闻:水上渡假高脚屋炼毒案,4被告被控上庭
其中3名男嫌犯被押送至笨珍法庭。(取自每日新闻新闻网)

(笨珍15日讯)笨珍警区罪案调查组日前捣毁的“利用水上渡假充作和重新包装厂”案,涉案的4名男女嫌犯,今日被带到笨珍法庭

根据《每日新闻》新闻网,4名被告,即75岁女被告陈亚梅、59岁男被告陈水来、50岁男被告陈志雄和40岁男被告林黄金(人名皆译音)在和拥毒控罪下,表示明白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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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上述4名被告,涉嫌贩毒包括2万3572.74克爱它死粉、532.59克爱它死丸、362.02克大麻。

其中,男被告陈水来也涉嫌贩毒1638.81克爱它死粉。

4人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绞刑或终身监禁以及不少过15下鞭刑。

与此同时,4名被告也面控拥毒232.6克毒品氯胺酮,4人皆不认罪。

男被告陈水来也否认拥毒275克的毒品硝甲西泮(Nimetazepam)。

他们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且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定罪。在此条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上述4名被告皆不得保释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努乐查蒂副检察司;4名被告皆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法庭将本案定于7月21日过堂,以等待相关化验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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