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偷公司手機被解僱,男子不滿公司2年後仍沒付他薪水尾數,寫電郵威脅騷擾前僱主,之後在酒店打工時,又拍下房客信用卡資料盜刷消費,今早被判坐牢6個月又6個星期。
由於男子在假釋期間犯案,因此法官下令他必須多坐牢4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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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30歲的蘇漢軒(譯音),他面對8項包括騷擾、欺騙,以及發猥褻電郵等的控狀。他今早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曾於2020年4月29日開始在一家公司當送貨司機,4天后因為被發現偷了3臺總價值2557元(新幣,下同;約8928令吉)的手機而遭解僱。
被告之後因犯罪,服刑後於2021年12月31日獲得假釋。2022年2月1日凌晨,仍在假釋期間的他,因私人事情生自己的氣,突然想起之前當送貨司機時,公司還欠他約300元(約1047令吉)的薪水,便給該公司的一名管理層(50歲)發騷擾電郵。
被告陸續發了2封電郵,稱將強姦公司的所有女職員,還指對方欠他薪水,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同天中午,該公司的客服經理(57歲)也收到了被告發來的同類猥褻電郵。
被告因上述事件於2022年4月28日被捕,同天獲得保釋。
2022年6月24日下午2時許,在酒店打工的被告,發現有房客把信用卡放在泳池旁的桌子,便掏出手機拍下信用卡資料。
房客注意到被告的舉動後上前質問,被告卻匆匆否認,並從桌上拿走一瓶水就離開。
豈料,房客隔天在機場正要回國時,突然收到刷卡通知,隨之報警。原來,被告盜用房客的信用卡資料,在一家美國公司的網站上購買了一雙價值543元(約1895令吉)的球鞋。
被告因此於去年1月11日再次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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