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一名酒保下班後與2名朋友到酒吧喝酒,結果在與一名酒客起爭執後,3人圍毆酒客,對他拳打腳踢。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3月11日凌晨2時15分,地點在烏節路SCAPE青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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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25歲的王輝傑,案發時是一名酒保。他面對一項共謀蓄意傷人罪,昨日被判坐牢14個星期。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前一天晚上下班後,與一名朋友羅伯共喝一瓶烈酒。兩人之後到SCAPE的一家酒吧,與另一名朋友約翰續攤。
當時在酒吧喝酒的還有一名38歲的菲律賓籍男子,被告與朋友都覺得男子在酒吧搗亂,一直看男子不順眼。
3人之後在上廁所時,與男子狹路相逢。約翰當面質問男子,兩人起肢體衝突,互推對方還相互揮拳。
被告與羅伯見狀後,上前支援,男子擔心自身安危,轉身逃跑,但半路跌倒。
羅伯趁機抓著男子的腳,在地上拖著對方,被告與約翰則對男子拳打腳踢。男子無法還擊,羅伯趁亂補上一腳。
男子最後成功逃跑,被告等人也沒有繼續追趕。
男子事後到黃廷方綜合醫院接受治療。他的左小指骨折,頭皮、臉部和肋骨挫傷,背部和右手擦傷,拿了6天病假。
控方在陳詞時說,被告與朋友酒後圍毆手無寸鐵的男子,而且他們朝男子身體較脆弱的部位進行攻擊,有必要給予阻嚇性刑罰。
羅伯早前已認罪,被判坐牢14個星期,控方因此要求法官也判被告相同刑罰。(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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