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訊)26歲華裔男子涉嫌一個星期前在住家強姦及肢體性侵未成年少女,昨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承認有罪,承審法官諭令案件展期至5月21日在兒童性侵特別法庭過堂。
由於法庭沒有批准被告保外候審,因此被告將繼續被扣押至下一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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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網上賣魚直播的被告謝維勇(26歲,譯音),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被控2項牴觸刑事法令376(1)項(強姦)條文及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b)(肢體性侵)條文的指控。
一旦罪成,兩項罪名的刑罰皆為坐牢最高可達20年及鞭笞。
第一控狀指控被告於去年7月21日下午5時,在居鑾一間住家內強姦當年只有16歲的少女。
第二控狀指控被告於今年5月3日下午5時45分,在同一間屋內,觸摸同一少女的私處。
案情顯示,被告與受害少女通過網上游戲互相認識,由於受害人徹夜未歸,隔日被家人追問下,少女才透露被奸的實情,被告於5月7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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