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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柔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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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39am 14/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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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强奸及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 男子认罪 不获保释

*已签发*柔:被控强奸及肢体性侵未成年女生,从事网上卖鱼的华裔男子不准保释
被告谢维勇(右二,译音)在麻坡地庭面控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14日讯)26岁华裔男子涉嫌一个星期前在住家少女,昨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承认有罪,承审法官谕令案件展期至5月21日在儿童性侵特别法庭过堂。

由于法庭没有批准被告保外候审,因此被告将继续被扣押至下一次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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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网上卖鱼的被告谢维勇(26岁,译音),今日在麻坡第一地庭被控2项抵触刑事法令376(1)项(强奸)条文及2017年第14(b)(肢体性侵)条文的指控。

一旦罪成,两项罪名的刑罚皆为坐牢最高可达20年及鞭笞。

第一控状指控被告于去年7月21日下午5时,在居銮一间住家内强奸当年只有16岁的少女。

第二控状指控被告于今年5月3日下午5时45分,在同一间屋内,触摸同一少女的私处。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少女通过网上游戏互相认识,由于受害人彻夜未归,隔日被家人追问下,少女才透露被奸的实情,被告于5月7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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