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老师被指食髓知味,连续两天对班上一名女生进行猥亵行为,今日被控两项肢体性侵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并以健康为由,要求法官让他保外候审。
麻坡地庭法官依万听取了控方及被告的陈词后,批准被告可以1万令吉保释,并谕令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及其他证人,同时每月须向附近的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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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法兹(58岁)是巴莪一所淡小的六年级班主任,他面对2项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的指控,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第一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0月4日早上6时50分,在巴莪一所淡小的课室,抱住年仅12岁女童的大腿和触摸私处,意图性侵。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0月5日早上7时,在同一学校的课室内,亲吻同一受害女童的嘴唇和额头。
被告请求法官让他保外时说,他患有心脏病,妻子则罹患乳癌,恳请法官减少控方献议的2万5000令吉保释金。
麻坡地庭法官依万也批准案件展期至6月12日过堂。
案情显示,被告是受害女童的国文老师,女童第一次被肢体性侵时,曾向其他老师申诉,惟校方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
被告在第二天又向女童作出侵犯行为,女童回家后告诉父母,警方在受害人父母报案后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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