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的垃圾是一個嚴峻課題。垃圾分類缺乏完善的計劃和執行方案,部分民眾缺乏公民意識,導致一些無良商家或承包商在荒廢的地方亂丟工業垃圾。
這種行為引發類似“反正你都丟,我也丟”的想法,所以很多地區都有非法垃圾熱點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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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山實達英達花園的巴剎,最初負責管理的私營化機構將原本的垃圾房改成出租空間,導致巴剎的大型垃圾桶一直襬放在停車位上。
今年初情況更加糟糕,5噸的大型垃圾桶爆滿,垃圾滿地都是。
最終,新山市政廳決定將垃圾桶移到巴剎後方的新位置,但這引發了更嚴重的問題。
隨著垃圾槽空間的擴大,一些小販直接將腐臭的肉類、海鮮或青菜,在沒有包裝好的情況下丟入垃圾槽,引來了大量的蒼蠅併產生惡臭,嚴重影響了鄰近商家的生意。
還記得有幾次我親自到那裡視察,發現許多外來業者或民眾都把垃圾載過來丟棄,就算知道他們會不高興,我都一一勸阻他們,要他們把垃圾帶回自己的地方處理。
很多人不知道, 巴剎的垃圾桶只是讓巴剎業者丟棄幹垃圾,新山市政廳在巴剎內準備了一個藍色有蓋的垃圾桶,供小販集中丟棄不能售賣的腐爛肉類或青菜。
在商業區,垃圾桶亦只能用來丟棄幹垃圾,任何廚餘、工業及商業垃圾都須另外聘請承包商處理。
在住宅區,南方環保有限公司和承包商每個星期定時進行兩次垃圾回收,還有一次大型垃圾回收,回收小型電器、傢俱或園藝垃圾。枯樹枝及樹葉等垃圾必須包好或綁好,置放在垃圾桶旁邊等待回收。
若居民把這類垃圾丟在其它的空地或公園區的某個角落則不會受理,反之,固體廢料及公共衛生管理機構(SWCorp)有權針對這些亂丟垃圾的人,開出1萬令吉的罰單。
針對巴剎垃圾問題,我在上個星期與相關單位召開探討會議,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細心勸說無效,只能採取強硬的執法措施。
寫著文章的當兒,手機又在響起。
“Ms Teow,抱歉,又有人在公園這裡亂丟傢俱了。”接著,我看見了一個木櫥櫃丟在公園旁的照片。
老實說挺讓人心寒的,是時候讓執法單位嚴厲執法了。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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