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網上突然傳來一則重磅消息:大慈善家李典和,撤回承諾捐給董總的500萬令吉華教綜合大廈建設基金,轉而捐給新紀元大學學院(以下簡稱新院)。
初聞之下驚愕不已,因為就筆者所知,在我國的華教史上,似無發生過承諾捐鉅款給某團體過後撤回,轉捐給別的團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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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事屬實,則必有促使捐款人改變初衷的重大原因。
《星洲日報》4月2日於全國版第5版報導了此事,終於證實確有其事,但語焉未詳。
5月2日,李典和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大眾交代撤回捐款的來龍去脈。
陪同出席者有:新院院長莫順宗、董教總教育中心(下稱教育中心)董事部代主席林裕、法律顧問饒仁毅等。
茲簡介李先生就董教總三機構(下稱三機構)和教育中心之間的分歧進行協調,尋求和解的過程。
去年10月13日,教育中心和新院率先踏出和解的第一步,派出以法律顧問饒仁毅為首的3人代表團與李先生會面,要求他與董總協商,以協助解決董總華教綜合大廈導致新院外觀被阻一事。
“根據新院向我展示董總範圍地形圖測,董總所興建的大廈選擇在一個不適當的斜坡地點。”
10天后,董總主席陳大錦率領包括楊應俊、莊俊隆在內的代表團與他見面。李先生向他們講解大廈欲興建的地點不恰當,他們對不適當的理由認可。
可是,當他們回去商討後卻遭到否決,堅持要建在原地。
這令筆者憶起,之前三機構也曾與新院達至協議,即各自出資,三機構建綜合大廈,新院則建“南大樓”,可是過後三機構堅持擁有教育中心的領導權而告吹。
今年3月,李先生與協商團隊就三機構和新院之間長久對立的關係展開斡旋,畢竟新院與獨大是骨肉之親,希望華教家事儘量做到和氣協商,和平解決。
協商重點,包括新院撤回土地權訴訟(注:新院已撤回訴訟並賠償),新院亦同意,一旦南大樓啟用後,將騰空舊址的B座和C座的空間於三機構,惟繼續使用圖書館和宿舍,並願意付租金。
協商開始時,雙方態度真誠理性,包容開放,彼此都在為和解創造有利條件。
惟談商最後,卻因三機構拒絕接受放棄建設大夏,以及董總必須呼籲捐款人將款項轉捐給新院的條件而致僵局。
為了避免公眾錯誤解讀他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李先生說:“仔細研究後,我們發現新院一旦遷離在舊址的B座和C座的空間面積,將可以滿足董總建大夏的空間需求,董總就無須依計劃建大廈。”
“鑑於新院購置的新址金額龐大,我有感新院處境艱難,因此決定將早前答應捐給董總的500萬令吉,轉捐予新院。”
三機構5月4日召開新聞者發佈會,稱李典和說詞片面、撤捐不影響建大廈。
陳大錦希望雙方在此風波上,積極從解決問題的方向努力,沒必要讓爭議擴大。
獨大主席陳友信堅稱“大廈一定會建,不會採納李典和的意見”,並表示李典和已不適合任協調人。
6日,李先生炮轟三機構不務正業,輕重不分,沒有迫切解決華教的一籮筐問題,反而糾結於建設大廈。他也諷剌三機構急於建宴會大禮堂,轉行搞生意。
最後,他表示對事不對人,對的事他必堅持,千萬人吾往矣,並重申繼續協助新院完成購置南大樓。
典和先生為華教躹躬盡瘁,用心良苦,可敬可佩。惜言詞過激,惹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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