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訊)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指出,截至今年1月份至5月6日,柔州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在各類關稅法令下被充公的漏稅物品總值逾2820萬令吉;去年同時期所充公物品則是逾1737萬令吉。
古瑪於今日上午11時,在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分隊指揮官莫哈末再拉尼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下今年所充公的物品總值2344萬3280令吉50仙,去年同時期為944萬2155令吉15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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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下被充公的物品達206萬4475令吉,去年同時期為193萬6514令吉。
他繼續指出,在1967年關稅局法令下被充公的漏稅香菸達70萬3324令吉40仙,去年同時期則是288萬2133令吉52仙。
“被充公的漏稅烈酒則總值199萬5733令吉40仙,去年同時期則是310萬9630令吉49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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