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勞動節,首相大人為所有公務員捎來喜訊,那就是在今年12月起加薪超過13%,公務員的最低薪金也會上調至每個月2000令吉,這對已經12年沒有調漲薪資的公務員來說是最好的勞動節禮物。
此次調薪將動用100億令的撥款,用於各級公務員的薪資調漲,這將是馬來西亞有史以來公務員漲薪規模最大的一次,而加薪細節,將在今年10月提呈的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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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成本上漲和人人高喊錢不夠用的情況下,漲薪是無可厚非的舉措,只不過目前國家仍承擔著鉅額債務,基於涉及的數額龐大,必須在提高工資所需的開銷和經濟增長之間取得平衡,在支出增加的同時,不能對政府的財務造成太大影響。
基層公務員依然每月領取1750令吉的最低工資,以目前通貨膨脹的艱難情況下,確實難以應付基本日常開銷,加薪對他們來說是福音,將能改善他們的生活品質及舒緩生活成本上漲的壓力。
公務員是政府的門面,是服務民眾的一群,但大眾對於公務員的觀感是負面的,原因不外乎是態度不友善、處事不專業、收受賄賂、上班時間櫃檯空置著等問題,若全體都能享有同等加薪,難免會引起民眾的不良觀感。
任何加薪必須得和生產力掛鉤,多做多得,勤奮積極才能配得上加薪,否則會讓一小撮的害群之馬認為,就算不努力工作,也不會被辭退,還能起薪。
加薪後的公務員須改善服務素質,提高辦事效率,讓大眾有耳目一新的感覺。各個單位例如反貪汙委員會,警方以及內陸稅收居應該緊密配合,嚴厲執法,打擊政府部門的違規行為,同時要求部長與各部門總監監督部門表現,若有下屬犯錯必須嚴懲,以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
各政府部門應設立針對底下公務員的績效指標,定期評估個別公務員的表現,以便將來用以決定加薪的幅度。績效指標也能把認真工作與表現不達標的公務員區分開來,做得好就給予獎勵,政府應有開除不稱職公務員的勇氣。
加薪對公務員來說是好事,同時也是政府給予前線人員這些年來付出與貢獻的肯定。但公務員需時刻緊記自身職責所在,做好本分的同時,也需要維護國家形象,畢竟在招商引資,推廣旅遊業這一塊,需要公務員們的鼎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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