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訊)新山夜市不允許外籍小販營業,新山市政廳從今年1月至4月18日共取締53名違規外籍小販,除了充公檔口物品,還平均罰款每人1000令吉。
新山市政廳今日舉行常月會議,市長拿督莫哈末諾阿佔在會後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觸法的外籍小販分別來自越南、孟加拉、尼泊爾、緬甸、印度和阿拉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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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經當局初步調查,違規在夜市營業的外籍小販,有的持合法入境證件,有的則是非法入境,他們已被送交移民局展開後續行動。
針對非法營業的外籍小販佔比,他透露,他手上暫時沒有這方面的數據,惟他強調,有關巴仙率相信相當低。
他也說,涉案的外籍小販是向夜市主辦方租下檔位後營業,新山市政廳已向相關夜市主辦方採取行動,吊銷攤檔的營業執照兩個星期。
他強調,如果再犯,市政廳將毫不猶豫,在未發警告信的情況下,直接吊銷夜市營業執照。
他說,上述外籍小販主要售賣家鄉的食物,前往光顧者也主要為外籍人士。
他提到,市政廳是在收到民眾投報以及執法人員前往巡視後,對違規營業的外籍小販採取行動。
他說,根據市政廳的條規,夜市只允准本地人營業,並沒開放讓外籍人士申請營業執照。不過,外籍人士可自由申請在本地開設餐館。
另外,他也透露,當局正在研究和考慮為一些特別的活動,靈活開放申請條件,例如若有單位舉辦亞洲美食節(Asian Food Funfair)或屬於開放式的短期活動,如星期日市場(Sunday Market),則可開放讓本地或各國人士申請擺檔,從而推介各國美食,促進各國文化交流。
較早前,市長在常月會議上致詞時提到,執法人員在上述期間先後到新山地區的逾10個夜市展開取締外籍小販的行動。
“這些夜市分佈在新山世紀花園、甘榜馬來由、彩虹花園、柔佛再也花園、避蘭東、郊外嶺、福林園、億城鎮、美家樂花園、烏達新鎮、烈光鎮、百萬鎮。”
他說,執法人員是根據2010年新山市政廳小販執照微型條文,以及相關的大馬移民法令,向相關的外籍小販開出罰單、充公檔口物品以及展開逮捕行動。
他促請市民若再發現外籍小販在夜市違規營業,可通過新山市政廳的投訴系統(SISPAA),提出投訴。
新山市政廳的官網:https://www.mbjb.gov.my/;熱線:1300-88-0146;WhatsApp投訴號碼:019-7788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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