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訊)食客吃火鍋吃到一半遇取締行動,餐飲業者擺放在五腳基、停車格的桌椅被充公!
新山市政廳於昨晚9時許,到茂奧斯丁花園奧斯丁赫7路(Jalan Austin Height 7)和淡杯白沙羅花園(Taman Damansara Aliff)阿里夫4路,展開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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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在行動中出動羅裡,將業者擺放在五腳基和停車格的桌椅全數充公。
根據瞭解,上述路段尤其是奧斯丁赫7路,每天從傍晚時分開始,就會出現不少食肆或飲料店將桌椅擺放在停車格和五腳基的情景,進而上演人、桌“爭車位”的情況,不少駕駛者因停車格被桌椅霸佔,兜了很多圈都找不到車位而備受困擾。
地方政府基於安全、條例等考量,於昨晚採取上述執法行動。
根據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記者觀察,在晚間餐飲店客流量增加時,上述路段出現食客在店外“露營式”聚餐的情況已有一段時日,找不到停車位而堵塞在車道上的車輛更對在用餐的食客帶來空氣汙染。
早前,也曾有網民針對這樣的情況,在社交媒體貼文做出投訴。
負責茂奧斯丁區的新山市政廳市議員黃有益指出,他正在尋求以雙贏方式,來解決這類問題。
他指出,實際上,市政廳已有推出特別準證讓商家申請,以便在傍晚6時之後可將桌椅擺放的五腳基或停車格。
他向本報證實,被取締的上述路段餐飲業者,並未持有相關準證。
他表示,他本身在較早前已經觀察到奧斯丁赫7路的情況,據他向業者們瞭解,他們遇到店面設計空間太小而擺放不了太多桌椅的情況,於是才將桌椅擺放在店外。
他坦言,他曾在市政廳會議上,反對向上述路段商家發出從傍晚6時開始可擺放桌椅的準證。
“這是因為,傍晚6時普遍上是民眾吃晚餐的時段,若停車格被佔用,就會出現車和桌椅爭車位的情況。”
“我曾建議一些路段的商家,可以獲允許在晚上9時30分之後,將桌椅擺放在店外。”
他也證實,市政府之所以於昨晚到上述兩個地點進行取締,是基於有民眾通過社交媒體做出投訴。
他指出,實際上,奧斯丁花園商店區建有一箇中央停車場(center park),只是本地不流行“走路文化”,民眾不願意多走幾步把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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