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獅城一名男子性騷擾3名女子,並公然猥褻另一名女子,在被提控前一天潛逃到泰國,一逃就是6年,最後因為“生活比預想的苦”,決定回國自首。
《8視界新聞網》報道,案發時34歲的被告林連福(譯音,Lim Lian Hock)今年1月27日再次落網,早前被判入獄9個月。控方不滿判刑,上個月8日申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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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官於上個月22日發佈的判決書,被告於2017年5月7日在瑪麗蒙路一帶,當著一名女子面前手淫,犯下公然猥褻罪。
被告接著於2017年5月至8月期間,3次在碧山-宏茂橋公園以及宏茂橋1道一帶,出言侮辱女性尊嚴,不僅評論她們的胸部,還要求觸碰或吸吮,甚至是要求跟其中一名受害者發生關係。其中兩名受害者未成年,年僅16歲和17歲。
被告犯下一連串罪行之後落網,原定於2017年10月24日出庭面控,但他卻在前一天潛逃到泰國,因此罪加一等。
被告一逃就是6年,今年1月27日才回國自首。
根據辯方陳詞,被告潛逃並不代表他無視權威,不知悔改,而是想要逃避現實,最後因為“生活比預想的苦”,而選擇回國面對現實。
辯方也指出,被告已經接受輔導,懂得如何健康地控制自己的性慾,在泰國期間也並未犯案。
但是,法官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已經接受輔導,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在泰國沒有犯罪。
法官也同意控方的說法,認為被告沒有悔意,不僅潛逃長達6年,還指稱是調查官允許他出境。
法官因此判他坐牢9個月,刑期從他今年1月27日落網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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