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被通緝期間到朋友家避難,見警員上門突擊,男子拒捕還襲警,結果腹部中槍落網。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40歲的普拉卡什(Prakash S/O Mathivanan),他面對兩項襲警的控狀,指他於2020年11月5日凌晨1時20分左右,在馬裡士他路的一座公寓蓄意傷害一名蔡姓警曹長,以及一名鄭姓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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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判詞,被告於2020年8月左右因涉毒被通緝。同年11月,被告找了朋友尼克爾,說他和女友要搬去他的公寓單位(即事發地點)住。當時,法庭已對被告發出拘捕令。
同年11月5日,5名警員在突擊事發單位,被告與尼克爾在過程中襲警,其中一名警員在單位內開槍擊中被告腹部。被告受的是皮外傷,送院後無大礙。
被告被控上法庭後不認罪,案件進行審訊。
辯稱以為警員是黑社會
控方的立場是,兩名受害警員先突擊單位,隨後另有3名警員支援。蔡警曹長和鄭警長一進屋就表明警察身份,兩人供證時也說,他們都有出示警察證件。
控方指被告先攻擊蔡警曹長,對方倒地後尼克爾也上前襲擊,鄭警長於是掏出手槍令兩人住手,否則開槍。被告這時轉而攻擊鄭警長,兩人經過一番掙扎後,鄭警長開槍擊中被告腹部。
另外3名警員之後也到單位支援。
被告在抗辯時則稱,兩名警員上門時沒表明身份,他以為兩人是馬來西亞的黑社會黨員,攻擊他們是以為他們要傷害尼克爾。被告也稱,若是知道兩人是警員,一定會合作。
法官認為這個說法不可信。他指出,被告庭上承認知道自己遭警方通緝,因此也知道警方一定會在找他。法官認為,被告與朋友是看到只有兩名警員在場,有逃脫的機會才攻擊他們。
法官最後判被告罪成,坐牢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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