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獅城一家越式迷你超市獨資經營者因非法進口和售賣肉類品,被法庭判罰款7500元(新幣,下同;約2萬6269令吉)。
《8視界新聞網》報道,新加坡食品局文告顯示,當局是於去年6月30日,在位於奎因街的一家越式迷你超市展開突擊檢查,發現店裡在未取得有效進口許可證之下,展示和出售約16.5公斤的肉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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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超市經營者非法從越南和中國進口上述肉類品,而且來源也未經認可,因此被當局全數充公。
獅城食品局強調,非法進口來源不明的食品將會帶來食品安全的風險,因此進口到獅城的食品都必須符合條例,除了向當局申報並申請進口許可證,肉類產品更是必須從當局批准和認可的來源地進口。
違例者一旦罪成,將被處以不超過5萬新元(約17萬5130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2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被處以不超過10萬新元(約35萬零260令吉)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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