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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24pm 25/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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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藏毒 两罪齐发​男子被判坐牢15年10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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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许贵强(译音,中间)被判刑后,由警员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25日讯)48岁的华裔男子今日在麻坡高庭承认于去年在峇株巴辖永平的住家拥有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及0.45克硝甲西泮毒品,2罪齐发,共被判15年及10下。

与男被告一起被控的妻子周凤萍(51岁,译音)则在控方临时撤消控状后,当庭获释,休庭后在家人陪同下快速步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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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许贵强(48岁,译音)原本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贩毒)条文下面控,惟控方今日递交一份交替控状,改控被告两项罪名,被告也俯首认罪。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苏莱雅古玛宣判男被告第一项控状坐牢13年及打鞭10下;第二项控状则坐牢2年,刑期从2023年2月13日被捕日算起。

法庭也批准被告刑期同步执行,这意味被告只须坐牢13年及打鞭10下。

第一项交替控状指控被告于2023年2月13日下午7时左右,在峇株巴辖永平乌达马花园一间住家,拥有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条文下受处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至少5年,以及鞭笞至少10下。

第二项交替控状指控被告拥有0.45克硝甲西泮,牴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2(3)项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

案情显示,居銮警方根据情报突击峇株巴辖永平一间屋子,当时被告和妻子坐在第三间房间的椅子上。

警方从被告前方的一张桌上起获7包用塑料袋包装的冰毒,重量311.45克及6片锡箔片包装的一粒眠,重约16.77克。

上述毒品被送去新山化验,证实是218.05克甲基安非他命及0.45克硝甲西泮。

警方怀疑上述毒品是由被告所控制,并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项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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